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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推出"人才居住证"


2009-03-17 13:41:34 (文章来源:楚天都市报)
光谷推出"人才居住证" 2009-03-16

武汉户籍制度"破冰"之举

光谷推出"人才居住证"

●可免办暂住证 ●子女入学与本市籍待遇同等 ●与社保、公积金挂钩 ●可报名参选领导干部

2009年3月16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杨磊 张明泉 通讯员濮约锋)被称作"武汉居住绿卡"的《人才居住证》呼之欲出。记者昨日获悉,《武汉市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已正式出台,而负责实施该规定的武汉市人事局、公安局人士表示,正加紧制定操作细则,力争今年内接受申报。

    由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称,"人才居住证"只适用于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武汉光谷),国内外非武汉户籍人士不改变户籍(国籍)、不接转人事关系,符合条件的均可申领《人才居住证》。取得该证的人士可免办人口暂住证。《规定》称此项户籍新政,旨在便利国内外人才来汉工作和创业,提升城市创新能力。《规定》列举持该证者可享受基本与本市居民同等的相关待遇。

    相关部门还透露,《人才居住证》有效期限为1-3年,有效期满可申请续签,持证人员达到一定年限后还可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哪些人可申领

  《规定》称,凡在东湖开发区工作和创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办《人才居住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技师(含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个人在东湖开发区投资50万元及以上的经营者;东湖开发区急需的其他人员。

    如何申领

    符合本规定需申领《人才居住证》的,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光谷劳动人事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随同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境外人士提供护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在武汉市的居住证明;配偶、子女随同来汉的,还须提供户籍证明和结婚证书;在光谷投资创业的申领人,还须提供验资报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持证人享受十项居住待遇

    1、持证的境内人士可免办《武汉市暂住证》;

    2、持证的境外人士可在本市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3、持证人可在本市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申请市级科技企业贷款贴息或科技项目资助,申请发明专利,申报科技奖励等;

    4、经光谷管委会批准,持证人可以以短期聘用、项目聘用等方式,接受光谷机关事业单位聘用。持证境内人员,符合东湖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资格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

    5、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入读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并可以报考本市高中;

    6、持证境内人员,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经本人申请,原在异地建立的保险关系可办理转移及接续;也可予保留并暂不转移。离开本市时,在本市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至新的参保地或户籍地。用人单位可以按规定为持证人办理企业年金;

    7、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持证人,可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离开本市时,其医保关系、个人医疗账户储存额可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如因故不能转移的,其医疗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持证人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项目;

    8、持证人可按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已在户籍地缴存公积金的,可将原公积金转入本市公积金账户,年限和余额在本市累计计算。离开本市时,可按规定办理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转移手续。持证人在本市购房时,可申请与本市居民相同待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9、持证的境内人士,可按规定办理因公出国手续。按警方规定还可申办赴港澳多次往返通行证;

    10、持证人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者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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