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的应有定位和新三板之为上市资源培育地
2008-03-08 14:31:05 (文章来源:NULL)
当创业板在08年上半年的正式推出不再成为悬念时,创业板的上市标准或曰业绩硬指标便成为最大的市场猜想,联想到去年以来多家券商在创业板条例未及正式公布的尴尬背景下只能按中小企业板的上市标准圈养创业板上市资源的情况(至今依然如此),笔者深以为此乃为对创业板应有或本原定位的根本性曲解。好在来自创业板决策者和建设者方面的权威声音近来频频通过媒体在努力纠正市场对创业板定位的误解。今日,权威证券媒体分别刊载了深交所两位副总经理陈鸿桥和周明就创业板定位的讲话。笔者建议有心者可找来细读,或有豁然开朗的体会。
陈,周两位随深交所筹备创业板经有多年,笔者2001年夏就曾参加过陈鸿桥主持的,为准备创业板上市资源的创业企业培训班。他们两位对创业板定位的思考一定比一般市场中人更为透彻到位。陈鸿桥在谈到上市资源准备时,指出主要是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上市资源培育机制。此话很耐人寻味.看来。创业板上市资源培育机制还不能说已有现成完善的模式和平台可资充分利用。笔者由此感觉到,有效和可持续的创业板上市资源培育平台和机制恐怕是创业板正式推出后所面临的最为艰巨的考验之一。笔者相信,没有什么比一个统一监管下的,挂牌公司已经严格审核,规范督导,业绩大多优良。成长性显著的新三板市场更能体现这种上市资源培育平台的作用了。可惜,现有新三板的有限规模还一时担当不起这样的重任,与创业板配套俱进的新三板的大力发展和扩充,以形成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真正金字塔结构也就很值得期待了。同时可想到的是新三板现有挂牌企业更多突出体现自主创新并作为转板预期的价值发现潜力股份而正为市场所愈益关注,也就不为所怪了。
谈及创业板的定位,周明的解答就更为直截了当:“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这两个层次事实上差别很大。创业板的上市标准要远远低于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服务的对象是成熟的中小企业,创业板则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业企业。”如果按照创业板将支持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上市的指导性思路,我们不把眼光放在更多体现自主创新特点的国家级高新园区,放在新三板上,还能放眼哪里呢?市场应该知道,如果上市的服务对象无异于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就没有另设的必要。如果没有自主创新的国策,也就不会有创业板的应运而生.就象陈鸿桥所说,“创业板应该是创新创业的发动机”。(海石)